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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工程系列建工城建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打印】【2009-07-09】【阅读次数: 】【关 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结合我市工程系列建工城建专业评审实际,现将2009年度工程系列建工城建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对象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工城建专业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09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人员的条件要求。正常申报人员仍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正常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一篇(第一作者)。

(二)破格申报人员的条件要求。破格申报高级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执行,破格申报中级按下列条件执行: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满3年不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中两条及以上者,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获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完成者;或获省厅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本专业市级以上奖项(“甬江杯”、市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市标化工地”等)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本专业县级两项工程质量奖、标化工地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建设系统)专业先进工作者、优秀项目经理;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指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不含年度考核优秀)。

3、主持本单位相关业务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长期(指满10年以上)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并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如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等。

4、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或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

(三)越级申报和直接申报条件。对在企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越级或直接申报。
    1.越级申报指虽没有初级资格,但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越级申报工程师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后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满4年;后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满4年。学历取得前后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相加计算。
    2.直接申报指学历虽未达到大专,但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且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达8年,不需要破格,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

(四)外语考核要求。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计算机考核要求。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仍按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

(七)年度考核要求。年度考核按照甬人职〔199614号文件执行。

(八)公示要求。所有申报高、中级资格人员均实行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在抗震救灾中立功受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三、面试、笔试有关事项

(一)破格申报中级人员参加专业知识面试。

(二)申报高级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或专业知识笔试。其中申报建筑工程、道路桥梁专业的须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笔试的内容分别为建筑施工技术、道路桥梁施工技术;水利专业按浙水办人[2009]3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成绩合格证》;申报其它专业的参加论文答辩和专业知识面试。

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为确保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材料中的论文、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提供原件,材料中的证书提供复印件时,须由单位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送审材料具体要求是:

(一)整理完整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能打印、复印)一式3份,并贴好正面免冠二寸近照。申报中级的须另备一张二寸近照,申报高级的另需电子版的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要求jpg格式,身份证号做文件名,尺寸不大于300×420,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在50K以内
  (三)《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3纸打印)高级一式30份,中级一式16份,并须加盖公章,高级需填写《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学术论文基本情况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30份与《综合表》一起装订;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五)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

(七)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1、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聘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宁波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八)以下材料请发送到电子信箱:fhrspx@yahoo.com.cn

1、申报高级的电子版照片;

2、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

3、推荐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高级材料报送时间为2009821日前,中级材料报送时间为20099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8588320

六、附件下载

下列附件均可在奉化市人事人才网上下载,网址:www.fhhr.com.cn栏目:职称培训。

1、破格申报高级和中级资格条件

2、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3、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

4、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学术论文基本情况登记表

5、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推荐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

7、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8、宁波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9、外语免试审核表

10、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00 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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