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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资助企业培养创新团队人才工作的通知

打印】【2009-07-02】【阅读次数: 】【关 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资助企业培养创新团队人才工作的通知》(甬人培[2009]9号)及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培养创新型紧缺型人才的若干意见》(奉政发[2009]75号)文件精神,今年起对我市机械电子、(修)造船、汽车制造、纺织服装、水产养殖、旅游等支柱产业的创新型紧缺型企业人才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经费资助办法如下:在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推荐和资助,并经组织审核和选送,参加高层次学历学位进修,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并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按每人10000元、5000元的资助。

具体选送办法为:符合选送基本条件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填写《2009年政府资助企业创新人才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所属企业签署推荐意见后,于710日前报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申请人进行基本条件、专业及产业项目进行筛选和平衡,确定选送人选;申请人参加全国统一的学位入学考试,被正式录取者,与市人事局、所在企业三方签订培养协议,正式列入培养资助对象。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858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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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事局联系地址:锦屏南路市政府三楼 邮编:3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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