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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波市第21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的通知

打印】【2009-12-07】【阅读次数: 】【关 闭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063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6号),大力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切实做好2010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市决定举办第21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以下简称毕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10 130 (星期六)8:3015:30

二、举办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会展路181号)。

三、参会对象

(一)参会招聘单位

1 、全市企事业单位;

2 、周边城市用人单位。

(二)参会应聘人员

全国普通高校及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

四、参会须知

(一)招聘单位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110日,额满为止!

2 、报名方式:

请参会单位填报“ 宁波市第21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摊位登记表 ”(附件)并盖章,传真至奉化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场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传真:88989636), 或邮件到fhljj@163.com

3 、有关事项:

本次毕洽会免收摊位费,并免费供应工作快餐、矿泉水;应聘人员免费入场。招聘会摊位设置为3m×2m的标准摊位,并提供桌子2张、椅子3把。单位简介和招聘需求信息在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www.nbbys.com)上同时发布。

(二)招聘单位布展须知

1 、每个招聘摊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

2 、每个展位招聘海报统一为90CM(宽) × 120CM (高),必须由电脑喷绘制作,内容真实,要符合《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性别要求并要写明提供岗位的薪酬待遇;

3 、由于展位有限,参会单位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展位;

5 、各招聘单位于20101308:00前准时到达摊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奉化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场部( (锦屏南路221号)

联系人:刘建江、杨成

联系电话:8896290888975000

传真:88989636

五、相关要求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做好参会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和储备毕业生这一重要人才资源,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附件: 宁波市第21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摊位登记表.doc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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