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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团职责

打印】【2009-07-28】【阅读次数: 】【关 闭

为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决定成立奉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团。就业指导团成员由组织、宣传、人事、劳动、教育、工商、团市委、妇联、镇(街道)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做好国家、省、宁波及我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台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在每次人才集市日、人才招聘会现场设立政策咨询服务台,接受毕业生及家长的咨询。

二、做好就业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工作。多方搜集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及时在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发布,或直接将信息发给登记求职的毕业生。

三、做好创业指导培训工作。积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定期开展创业培训活动;积极参与镇、街道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建工作;加大对创业成功个案的宣传。

四、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工作。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登记工作,有针对性地推荐到相关毕业生见习基地进行见习,不断提升毕业生的就业技能。

五、做好就业推荐工作。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对登记求职毕业生进行多次推荐,即每个毕业生至少有2-3单位可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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